解讀 | 進口泰國新鮮榴蓮檢驗檢疫程序
發(fā)布時間:2020-01-10檢疫審批
企業(yè)在簽訂進口泰國新鮮榴蓮貿易合同或協(xié)議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海關總署申請辦理進境水果檢疫審批手續(xù),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以下簡稱《檢疫許可證》)。
入境報關
申報資料需齊全、完整和清晰;簽字、印章、有效期等內容真實有效;證書具體包括:
檢疫許可證
植物檢疫證書
產地證書
其中植物檢疫證書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植物檢疫證書的內容與格式應當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ISPM第12號《植物檢疫證書準則》的要求,并在附加聲明注明:“This frui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otocol 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nditions of Tropical Fruits to be exported from Thailand to China.”。;
(二)用集裝箱運輸進境的,植物檢疫證書上應注明集裝箱號碼。
檢驗檢疫
未被抽中查驗的榴蓮由海關審核其單證資料無誤后放行,抽中查驗或查驗送檢的榴蓮由海關派出雙人進行查驗,查驗內容主要包括:
1.貨證查驗
核對水果品種、件數(shù)、重量等信息是否與申報相符
2.外包裝查驗
包裝箱上應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稱、產地、果園注冊代碼、包裝廠名稱或注冊代碼。海關須核查進口榴蓮是否來自注冊登記的果園和包裝廠(相關名單可在總署網站查詢),符合要求的方可實施檢疫
3.昆蟲查驗
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鏡觀察果實表面有無害蟲、蟲蛀孔、蟲咬痕跡和排泄物等,重點檢查果蒂部、果臍部等凹陷部位有無害蟲隱藏,收集可疑果實
4.病害查驗
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鏡仔細觀察果實表面有無潰瘍、腐爛、輪紋、斑點、霉變等可疑病害癥狀,收集可疑病果
5.木質包裝查驗
核查木質包裝上加施的IPPC專用標識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木質包裝是否攜帶天牛、白蟻、蠹蟲、樹蜂、吉丁蟲、象蟲等鉆蛀性害蟲及其為害跡象,對有昆蟲為害跡象的木質包裝應當剖開檢查,對帶有疑似松材線蟲等病害癥狀的,應當取樣送實驗室檢驗
6.運輸工具及裝載容器查驗
檢查裝運水果的集裝箱、汽車、船舶或航空器上是否有土壤、幼蟲或蟲蛹
7.其它項目查驗
檢查榴蓮是否帶土壤、枝葉或其他附著物,有無裂果;包裝箱內有無蟲體、雜草
對抽查的榴蓮進行現(xiàn)場剖果檢疫,剖果后仔細檢查果實內有無昆蟲蟲卵、幼蟲及其為害狀、有無霉變。將查驗發(fā)現(xiàn)的可疑病蟲果及蟲體、雜草、土壤、枝葉送實驗室進行有害生物檢疫鑒定。另外抽取有代表性的榴蓮樣品加貼標識,送實驗室進行安全衛(wèi)生項目檢驗。
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大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minor)、南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等中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檢疫性有害生物,以及泰國新發(fā)生的可能對中國水果和其它作物生產造成不可接受的經濟影響的其它有害生物。
不合格處理
發(fā)現(xiàn)檢疫有害生物及或其他有檢疫意義的活的有害生物的,須實施除害處理,經除害處理合格的,準予放行。
但是有一些情況只能作退運或銷毀處理:
1
植物檢疫證書或許可證等相關證書無效、貨證不符的;
2
包裝箱上未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稱、產地、果園注冊代碼、包裝廠名稱或注冊代碼的;
3
發(fā)現(xiàn)進口新鮮榴蓮來自未經注冊的果園或包裝廠的,不允許該批貨物入境;
4
發(fā)現(xiàn)帶有枝條、葉片或土壤的;
5
經檢驗檢疫不合格又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有毒有害物質檢出量超過中國相關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